根据政策规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以高票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宣布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2006年,农业税在全国范围内被全面取消。所谓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