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认缴注册资本制度下,如果实收资本尚未到账,资金状况并未发生变化,那么必须在备查簿中进行相应的记录。一旦资金到账,再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在资金未到账期间,无需进行任何会计操作。当注册资本实际到账时,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