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公允价值模式下该怎么处理?
1、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若以公允价值计价,则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式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若以公允价值计价,支付补价方,则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式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补价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补价方,则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式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入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指的是换入资产成本按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之和计量。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不涉及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涉及补价的情况: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成本应该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成本应该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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