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折旧时,首先需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担保余值。这部分金额代表了资产的预期残值。对于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它们不会在该月内计提折旧,而是从下个月开始计入折旧;相反,若某项资产在当月被处置,则该月仍需对其计提折旧,之后则不再进行。

关于融资租赁的情况,尽管法律文件上可能表明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但考虑到承租人实际控制并长期受益的事实,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类固定资产应被视为归承租人所有。这意味着承租方需要对融资租入的设备负责,包括后续的维护与管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已经通过租赁方式转移给另一方使用的固定资产而言,一旦完成交付,其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了接受方手中。因此,原所有者(即出租人)将不再对这些资产执行任何形式的折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