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凭证是用于记录所得税业务发生或已完成,并明确经济责任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根据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所得税会计凭证可以分为所得税原始凭证和所得税记账凭证。由于我国目前的所得税会计没有完全独立,因此企业涉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依靠财会会计核算,并将所得税的业务通过财务会计凭证进行反映。
随着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立,所得税会计凭证也将从财务会计凭证中分离出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税依据凭证:这类凭证与税基的形成、计算直接相关,如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个人收入特种发票等。
2. 纳税凭证:这类凭证与应纳所得税额计算直接相关,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纳税鉴定书等。
3. 完税凭证:这类凭证与缴纳所得税直接相关,如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凭证等。
4. 税务凭证:这类凭证与退税、减免税直接相关,如税收减免凭证、税收收入退还申请书、税收收入退还书(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等。
5. 其他业务凭证:这类凭证与缴纳所得税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有关,如税收罚款收据、税务登记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等。
以上是所得税会计凭证的主要内容,随着所得税会计的发展,这些凭证将更加完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