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暖费的会计分录怎么操作?
短期租赁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不跨年和跨年的情况。
对于不跨年的短期租赁,其会计分录如下:首先,借方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同时,如果为一般纳税人且取得专票用于可以抵扣项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也可以计入借方,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涉及进项税。其次,贷方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是跨年的短期租赁,其会计分录稍有不同。首先,借方记入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用于可以抵扣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不涉及进项税。其次,贷方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然后,按期将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摊销入成本费用中,按受益对象进行记账。具体来说,借方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方记入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科目。
在新会计准则下,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短期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方的账务处理需要参考以下几点:首先,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借方记入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和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取得专票时)。贷方记入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和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科目。其次,分期支付租金并取得发票时,借方记入租赁负债一租赁付款额科目,贷方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取得专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借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再次,分期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借方记入财务费用等科目,贷方记入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最后,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时,借方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方记入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借方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方记入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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