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镇(街道)及时对因重大疾病、受灾、子女读书、失业、大学生毕业未就业等家庭信息进行核实研判,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其他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二、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采取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上报、数据比对等方式,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对符合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及时开展社会救助。

三、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机制。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走访探视,落实监护人和签订监护协议,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对象,及时纳入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四、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的紧急救助方式,将小额临时救助2000元以下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易地搬迁安置区街道配备5万元备用金,其他镇(街道)配备3万元备用金。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对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便捷、受助及时。

(贵州省凯里市民政局 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