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基金多久生效啊?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基金会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各国 *** 通报本年度捐款情况。捐款总额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一份关于本年度捐款情况的报告。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1.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

2.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3.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儿与辍学学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4.本市户籍的20周岁以下,且第1年复读的高中复读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并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5.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且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暂未报入本市户籍的子女。

7.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上海户籍,在当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与长期在当地居住的18周岁以下散居少儿。

8.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

9.以下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1)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人员。

(2)上文“参保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什么时候收费?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集中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指上一学年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可享受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收费时间:

(1)符合参保范围第2、6条的新生儿,即本市户籍新生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按年度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2)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1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学年中途加入本市城保的人员,或转学至外省市就读的学生,自城保待遇生效、或办妥转学手续之日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收费。201 *** 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具体标准为:0-5周岁每人每学年130元,6周岁以上每人每学年110元。年龄段划分,以8月31日为界限。

(四)到哪里去缴费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参保手续:

1.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设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窗口,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具有本市户籍,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抚养管理,并在本市居住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及其指定的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8.在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凭户口簿、就读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五)哪些人员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助缴费续保?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0-3岁散居儿童,上一学年度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且新一学年缴费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变,可通过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微信号:ezhangdan)进行续保缴费。也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续保缴费。

(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后有凭证吗?

答:每名少儿线下参保缴费后均会收到一本“医疗证”。散居少儿由收费医院开具收费凭证,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志愿者代发缴费凭证。

通过付费通(或随申办市民云)缴费续保的人员如需领取“医疗证”,可于缴费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凭支付凭证或微信服务号发送的缴费成功通知,到收费单位领取。

(七)重复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了怎么办?

答:在当学年内,可申请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按以下办法办理退费:

1.退费单位:在收费医院与托幼机构重复缴费的,由收费医院退费;人户分离在两个收费医院重复缴费的,家长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中确定一处,由另一处单位退费。

2.退费办法:收费阶段(即9月1—30日),由家长携带重复缴费的收费凭证与医疗证原件,按上款到收费医院申请退费,由退费单位收回发出的收费凭证和医疗证,并办理退费手续。收费结束后,由家长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详见医疗证)提出申请,填写《重复缴费退费申请表》,按申请表中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如为收费医院和付费通重复缴费,家长希望退还付费通缴费的,请家长致电付费通 *** 热线(962233)进行登记,经核实确为重复缴费的,由付费通按原途径退款。

(八)错过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如何办理学年中途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手续?

答:错过学年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即9月1—30日)的续保人员,可向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上学年参保凭证(有效医疗证或收/缴费凭证等),由区基金办工作人员核实参保情况,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续保登记。参保缴费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待遇,等待期内及之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支付。

(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以交多份吗?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保障,每人每学年只需缴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