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
一、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创业板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二、发行条件
1. 发行人资格要求
根据规定,发行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但需满足持续经营时间条件。
2. 资产规模要求
发行人资产规模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3. 主营业务要求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否则资产范围分散,缺乏核心竞争力,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三、管理办法
1. 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而发布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发展。
2. 规章制度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注册制的规章制度,促进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
3. 审议通过
管理办法在相关会议上经过审议通过,确保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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