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维修基金是什么费用呢?商铺维修基金是指在商铺建成后,由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购房者收取的一种专项维修资金。这笔钱主要用于商铺的日常维护,,保证商铺正常使用。如果商铺出现问题,需要进行维修,那么就需要向开发商申请维修基金,然后由开发商进行维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会忽略这一点,导致业主无法享受到相应的权益。

一:商铺维修基金是什么费用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购买商铺也是要交维修资金的。那么,2021商铺维修基金每平米多少钱?商铺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2021商铺维修基金每平米多少钱?
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商铺公共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商铺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修基金为业主所有,只能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项目。购买门面房也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交存: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上就是关于商铺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2021商铺维修基金每平米多少钱介绍。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二:商铺维修基金怎么收费标准

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出台《进一步明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本市各类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

非住宅维修资金每建筑平方米100元

按照本市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后出售的非住宅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应当统一交存维修资金。那如何判定购买时间呢,新政明确规定,以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判定是否应当交存维修资金。即凡是2009年1月1日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非住宅都应当交存房屋维修资金,具体交存标准为: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照每建筑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存。

“底商”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新政明确规定,2003年1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均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所以,如果您购买了某小区的一楼底商,在结构上是与楼上住宅房屋相连的,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开发商已办理“销许”但自持的房屋也不能漏缴

新政规定,已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自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交存维修资金。自持住宅交存标准为:以销售许可证明确的销售价格为基数,不配备电梯的按2%,配备电梯的按2.5%交存。自持非住宅交存标准为:按照每建筑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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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铺维修基金是多少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