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基民们,从今以后,我们不再被称为基民或韭菜,而是有了一个新名字——金融消费者。就在刚刚过去的周末,我们的身份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今后购买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时,即使亏损也不能称之为亏损,而应该称为消费。毕竟,投资是以资金参与生产,在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金增值;而金融消费则是纯粹的消费、花钱,就像你去商场买衣服、食物一样。
让我们来看看官方的定义。《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2019年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了定义:
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或单位。这包括了一系列的金融活动,如融资融券、投资股票、购买银行理财、购买基金、购买信托等。简而言之,任何通过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或利用其服务的人都可以被归类为金融消费者。
在我国,有100多家公募基金公司和3000多位基金经理,他们管理着1万多只基金产品。过去两年,这些基金“帮”基民亏掉了接近2万亿,同时轻松拿走了管理费1400多亿。
许多基民感叹:“简直快赶上电信**了!”以银华基金为例,根据西南证券(600369)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银华基金实现营业收入32.07亿元,净利润6.36亿元。相较于2022年,银华基金营收、净利润双双减少。
基金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管理费。管理费与规模挂钩,与基金是否赚钱无关。因此,基金产品的目标首先是做大基金规模,提升行业排名,而不是提高收益,为投资者带来回报。
以银华基金为例,两年亏损376.89亿元,但从中获得了约57.48亿元的管理费!真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值得注意的是,梳理完基金的各参与方后我们发现,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券商都有自己的利益,很多时候与基民的利益不匹配。因此,“金融消费者”这个概念在当前这个阶段尤为重要。
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提出旨在强调所有参与金融活动的普通公众和小型企业的权益保护,而不仅仅是资本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在机构和普通中小投资者权益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以“消费者保护”的视角来保护基民的权益相当于增加了一重保障。
此外,相比于公募,私募基金更加灵活,相对更看重客户利益。私募基金通常是双费用制,即管理费 业绩报酬。私募基金经理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业绩提成,而不是管理费。因此很多销售在推介私募基金时都会说:“私募基金是靠业绩说话的,没有业绩它们就没有收入”。私募基金的业绩提成一般是基金收益的20%,例如100万资金翻倍时,业绩提成就是20万。
但斌掌舵的东方港湾以及施建军管理的敦和资管都在2022年行情低迷时宣布对旗下净值低于1元的产品免收或减收管理费。但斌曾表示:“我一直认为给投资者赚不到钱时一分钱都不应该收,我们只应该收取赢利后的业绩表现费,共赢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