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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这一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显著提高了对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罚款额度大幅提升**: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以前罚款上限是10万元,现在是违法所得的10倍。对于授意、指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以前罚款上限是5万元,现在是500万元。
2. **新会计法的处罚措施**:新会计法将原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合并,作为第四十一条。对于违法行为,除了高额罚款外,还可能涉及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从事会计工作等措施。
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温建宁的观点**:“这次会计法修改有很多引人注意的地方,比如违法所得最多处罚10倍。这具有经济和变革背景的色彩,也是促进会计事业走向更真实的关键性一步。”
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的观点**:“新会计法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大幅度加大了处罚力度,意味着未来财务造假的成本将随着违法所得金额的升高而大幅度增长,能够有效遏制财务造假行为。”
5. **经济发展与会计法的变革**:温建宁表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变了,会计法的修改顺理成章,既适应了新时代对会计制度的发展要求,也体现了经济活动对会计准则变革的时代要求。
6. **会计法修正草案的背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修改会计法,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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